根据《******厅关于规范国土**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171号)、《******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部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2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要求。2024年11月15日,评审机构****集团有限公司在**组织《**县崇岗乡大沙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专家审查,本方案采用会议审查形式进行审查。编制单位**博****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完成了方案的修改完善工作。经专家组复审、讨论、合议后,就此方案形成如下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将报告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编制目的:为拟新设矿业权开发利用及采矿证办理提供依据。
二、编制依据: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引用资料可靠,编制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三、**利用情况:各指标取值合理,**利用基本合理,开发有保障。
四、产品方案、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设计矿山最终产品为建筑用公分石、瓜子石和石粉等建筑石料,矿山开采规模设计为100万吨/年,矿山设计服务年限2.88年,含基建期1年,矿山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基本合理。
五、矿山开采方案:根据储量核实矿山矿石质量一般,连续性一般,控制**量可信度系数取1,推断**量可信度系数取0.7,由于受矿界的限制,详查报告已经扣减边坡压覆**量,但露天开采仍存在台阶边坡下压覆**量(因储量核实按50°终了边坡进行储量计算,开发方案按实际终了边坡角45-48°进行开发,故存在台阶边坡下压覆**量,主要为各帮坡台阶边坡下压覆**量)13.41万m3(36.06万t),因此本次拟设**范围内,设计利用**储量为:73.62万m3(197.96万t);设计可采**储量为73.62万m3(197.96万t)。
六、安全环保:设计对环境保护、生产安全及工业卫生等作了原则性的交代,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危害以及确保生产安全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治理保护办法和防范措施,基本可行。
七、评审结论:该方案基本按照**省开发利用方案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基本齐全,设计基本合理,编制较为规范,项目的经济评价、投资估算基本合理,基本达到矿山**开发利用设计规范要求。专家组经讨论同意通过《**县崇岗乡大沙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
八、专家组同时建议:(一)建议矿山加强岩石力学研究工作,控制和优化边坡参数。在开采过程中,必须加强露天采场边坡的监测及控制,对不稳**坡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消除,危石、坡面浮石应及时清除。(二)矿山剥离量较多,设计排土场容积较大,建议后续对场址进行工程勘察并对排土场做专项设计。(三)矿山开发过程中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科学合理利用剥离表土,对终了边坡及排土场做好复垦,还林工作。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3日前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石正明,088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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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