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县一体化配套新能源工程EPC项目材料及设备03标包
2.标段名称:******县一体化配套新能源工程EPC项目材料及设备03标包
3.澄清或修改事项: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详细评审2.2.4(2)款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评分描述调整如下: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2) | 技术部分(5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内容齐全,基本合理得基本分3.0分。 根据方案的便利性,响应的及时性、售后服务人员及机构的设置等进行综合评审,优秀加1.7<F≤2.0分,良好加1.0<F≤1.7分,一般加0<F≤1.0分。 评分分值以0.1分为最小分隔。 未提供不得分。 注:技术部分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不得高于其权重分值的9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或高于其权重分值的9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本次澄清内容不涉及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内容。
本次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4.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酒店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磊
电话:0566-****00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236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少兵、祝海生
电话:183****0897、181****6688
1.项目名称:******县一体化配套新能源工程EPC项目材料及设备03标包
2.标段名称:******县一体化配套新能源工程EPC项目材料及设备03标包
3.澄清或修改事项: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分项报价表中预制舱规格型号统一调整为:“含舱体、控制台、LED 灯、烟雾警报器动力检修箱、照明箱、工业空调等配套设施,高压柜等一、二次设备等”。
请投标人务必按上述调整内容自行调整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分项报价表内容。
本次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4.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酒店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磊
电话:0566-****00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236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少兵、祝海生
电话:183****0897、181****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