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公司、**市******公司来****花园(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花园项目位于**区**街道**大道东侧,沿山**侧,宗地号T102-0401。根据本项目《**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总用地面积53819.8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计规定总建筑面积139654平方米,其中住宅131374平方米、商业3000平方米、幼儿园5000平方米(独立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18班)、物业管理用房280平方米;规定容积率≤2.6;建筑一级覆盖率≤40%,二级覆盖率≤25%;建筑高度限高80米;机动车泊位数1979辆;地块内需提供不少于2690平方米公共开放空间。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具体请详见附件):
(一)分期调整
本项目原方案为宗地整体开发建设,本次调整为分两期开发建设,****幼儿园****车行公共通道等,二期包括住宅、商业、物业服务用房及地下车库等。
(二)指标调整
根据2024版《**市建筑设计规则》相关规定、面积预查丈意见及建筑设计优化,调整核增建筑面积指标、总户数、充电桩停车位等。地上总核增面积由15339.96㎡调整为11552.56㎡,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85192.73㎡调整为101602.38㎡,相应调整总建筑面积及相关指标,主要原因为根据建筑首层正负零调整,原地上局部楼层划分至地下,导致地上地下核增面积腾挪;住宅总户数由955户调整为763户;机动车充电桩停车位由605个调整至721个等。
(三)总平面图
根据上述分期及指标调整情况更新相应指标,增加分期示意图等;根据建筑平面局部修改,更新各栋塔楼、裙房及地下室尺寸标注;更新红线外边坡支护示意方案;优化局部场地竖向标高;完善图面表达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1日)
(二)公示地点
1.****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市**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区e站通)。
2.****花园(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3.****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1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市前海e****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anghd@qh.****.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修改前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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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