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点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固定资产盘点服务
2.预算金额:72000.00元
3.采购单位:****
二、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
(1)固定资产盘点:通过对实物资产的盘查,登记信息包含但不仅限于资产名称及规格、资产类别、入账价值、账面数量、实际存放地点、实际使用部门,生成一物一卡实物明细账;
(2)固定资产对账:对盘点出的固定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损失按照固定资产盘点管理要求进行分类,梳理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以及待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以做到账实相符;
(3)资产标签粘贴:对账实相符固定资产进行粘贴资产标签;
(4)完善资产系统:根据账目核对的结果,将数据(包括资产名称、使用部门、存放地点、使用人、规格型号等)更新录入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
(5)出具固定资产盘点报告。
2.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按照实际合同签订的服务期限完成
(2)报价形式
序号 | 采购类目 | 数量 | 报价 | 备注(如有) |
1 | 可根据采购需求细化 | |||
2 | 可根据采购需求细化 | |||
合计总价 | 小写金额: 元人民币 大写金额: 元人民币 |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的分****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公司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分支机构投标,则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承诺书》****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不存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网”以及“****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29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3日下午6:00期间(公布当天不算)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163.com
2.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吕工 150****4448
3.有效投标不足3家的(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公开征集失效。
4.对本项目有争议的,由采购人处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