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开】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公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11-27 10:41: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公示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31 (环境安全科) 传真:****3028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秦皇南路5号 邮编:712000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咸行审批复〔2024〕261号 | 2024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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