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市**区滨河花苑5套商业房产转让 | ||
出让方全称 | **** | ||
挂牌价格 | 1425万元 | ||
挂牌期限 | 2024.****.28—2024.****.25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1396.32万元 | |
评估机构 | **誉楷土地房地产****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1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誉楷咨字(2023)第232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 ||
评估备案部门 | ****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所在地 | **市**区**东大街141号滨河花苑 | ||
标的简介 | 1、实物状况:5套商业房产位于滨河花苑南门A座及西入口南沿街楼,混合结构,建成年代为2007年,房屋简单装修,房屋层数有三种:一、二层;三、四层;三层。 2、权属状况:房屋所有权人为****,已办理不动产产权证,商业服务用地,产权期限到2047年。 3、区位状况:处于**高新区核心地块,紧邻**路、**东大街,**一中以南,坐拥顶级教育**,****初中部、实验幼儿园、**一中、滨河小学等名校环伺;紧邻怡和缘、碧桂园等高端圈层聚集区,又有六馆一院、会展中心旁,生活配套齐全,人文气息浓厚。紧邻**河湿地公园,玉**休闲景区,大崮山森林公园,空气**,绿意环绕。 4、标的房产详情可参考:房产明细表.rar 5、查勘标的房产联系电话:155****7661 6、标的物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 其他事项详见鲁誉楷咨字(2023)第232号评估报告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等以及已完成对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同一房产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成交金额以标的房产挂牌价格处置;同一房产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处置该资产。 4、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费用,若产生竞价,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竞价佣金。 5、意向受让方承诺,变更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费用。 6、优先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意向方也可选择按揭贷款。 7、该项目本次5套商业房产,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每套房产20万元整(贰拾万元整)。 | ||
特别事项披露 | 1、本项目标的5套商业房产可拆分单独受让。 2、意向方选择按揭贷款需在30日内,办理完毕贷款事宜。 3、因二手房贷款政策存在调整的可能性,选择按揭贷款的意向受让方请根****银行咨询相关政策。 4、本项目标的房产中目前有三套为在租状态(分别为2号标的租赁期为2024.8.1-2025.7.31;4号标的租赁期为2024.8.1-2025.7.31;6号标的租赁期为2024.5.1-2025.4.30)、****集团自用(3号标的)。即使转让方将租赁房产转让给新的所有人,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最终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转让方与最终受让方签订相关协议后原租赁合同相关权益归最终受让方所有)不能单方面要求承租人搬离。若最终受让方对竞得房产确有其他用途,需与现租户**协商解决。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四个周期。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公司 开户银行:****分行 账 号:451********129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朱先生、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8711、****8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