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集聚区农科院片区项目人工气候室工程(暂估价)澄清公告(第1次)
发布日期: 2024-11-28
项目名称 | ****实验室集聚区农科院片区项目人工气候室工程(暂估价) |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分类 | 货物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区 |
****实验室集聚区农科院片区项目人工气候室工程(暂估价)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四、项目功能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3.1.2低温人工气候室侧墙板和顶板做法:采用0.5mm彩钢板+10mm气凝胶+80mm岩棉+10mm气凝胶复合+0.5mm彩钢板(达到防火A2级),地面做法:采用40mm气凝胶+0.5mm彩钢板+20mm镀锌龙骨+3mm镀锌钢板+1.2mm不锈钢花纹板”,同时对于复合保温板材要求提供“符合GB8624-2012标准,提供燃烧性能达到A2级及以上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粘贴强度符合JB/T23932-2009要求,提供气凝胶岩棉保温复合板粘结强度≥0.03MPa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公司市场调研,两种做法的复合板材均为非标定制化产品,厂商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做法生产,但对于非标定制化产品并没有事先准备对应检测报告的案例,同时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时间周期也不满足在周期内对产品重新进行第三方检测的可能,且该项条款招标文件明确要求为带★关键指标,该项指标不满足将导致投标响应被拒绝。同时,针对项目低温人工气候室所要求的技术参数标准,采用常规的聚氨酯或岩棉夹心彩钢板完全可以满足设计指标要求且为行业内常规通用做法。根据以上事实依据,我公司有理由推断该条款所要求的检测报告是为了排除潜在供应商所特别定制的针对性约束条款,其目的是为个别特定厂商量身定制限制条件,我公司认为该条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要求招标人取消该条款作为带★关键指标的要求,且可以允许投标人在施工材料进场前提供对应检测报告作为现场材料检验是否合格的标准要求。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气凝胶岩棉复合保温板为人工气候室的常规材料,非定制化产品,不存在限制性或排斥性。本项目为国有企业采购,****政府采购项目。
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四、项目功能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 3、材料性能与技术要求中的:“粘贴强度符合JB/T23932-2009要求”应为“粘贴强度符合GB/T23932-2009要求”。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其他均不变。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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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