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交投****公司2024年高速公路养****公司增设交通提示牌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已具备竞价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采购编号:****
2.2 项目名称:**交投****公司2024年高速公路养****公司增设交通提示牌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二次)。
2.3 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混凝土 | C30 | 152.65 | m3 | 生产运输过程中需采取相应防冻措施,保证混凝土到达现场后正常使用。 |
2.4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止2024 年 12月 31 日。
2.5 服务地点:绥满高速K639+275-K871+705段。
2.6 付款方式:服务完成后,验收合格后,按月结算;乙方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 质 保 期:无。
2.8 其 他:无。
3.最高限价:75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5.2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5.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 11 月 01 日至递交资格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为准,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不得参与本项目。
5.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5.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采购活动。
5.8根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02 日 08 时 00分;
6.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 CA 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 CA 管理”, 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6.3 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7.竞价保证金
7.1 竞价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不收取竞价保证金
8.资格文件递交及审核:
8.1 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
8.2 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4 年 12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
8.3 资格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文件电子版(PDF 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4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9.竞价安排
9.1 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9.2 报价上限为 75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
9.3 竞价时间:2024 年 12 月 02 日 11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
9.4报价要求: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 ”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包括为完成**交投****公司2024年高速公路养****公司增设交通提示牌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二次) 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为含税、含运费、含装卸、含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高速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的到场包干价。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 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10.2 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 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 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index.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省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w.****.cn/)上发布。
13.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 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电话:198****6680;QQ:****459505)。
1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智谷大街288号深****园区科创总部 2号楼**1楼111-085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1****5187
监督部门:**省****公司纪检监督室
联系电话:139****9588
日 期: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