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1-28 11:27:46
根据《****办公厅关****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3号)要求,结合流花街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遴选第三方****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的形式,推进我街综****中心)、****服务站、长者饭堂等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社区养老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为服务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生活照料、助餐配餐、日间托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临时托养、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服务转介、辅具租赁、家居改造、家庭养老建床、紧急援助等综合养老服务,并按照标准化要求开展综****中心)、****服务站、****服务站、****服务站等工作,具体要求按相关文件执行;****社区颐康服务站的相关服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任务。
三、项目经费
按照市、区有关居家养老服务资助标准执行
四、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五、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起为期一年
六、报名条件
(一)依法设立,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相关内容的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同等条件下有相关街道服务经验和具有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长护险资质者,能提供临时托养服务者优先。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竞聘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七、服务要求
(一)至少配备5名全职工作人员。提供上门生活照料服务的,保障上门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10;提供康复护理的,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10,护理人员应具有护理、康复治疗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提供医疗保健类服务的,应配备执业医生、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应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应配备具有财会专业教育背景或持有财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管理财务。
(二)能够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制定详细具体的服务方案,并做好服务记录,****社区养老服务相关文件和档案,真实完整记录并及时更新服务对象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与服务对象的服务协议签约率及建档率达100%,对辖内老年人的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三)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财务、人事、运营、公共安全、卫生、资产、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具有合理、详细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规定,确保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政府部门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
(四)服务项目完成率达到100%,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五)对本项目涉及服务对象的个人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披露,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在参与本项目工作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八、报名资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密封。主要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服务方案、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料及其他资料;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十、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 12月6日
十一、报名地点
地址:**北路桂花岗一街8号2****便利店旁)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4895
十二、评审方式
****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机构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
十三、付款方式
根据市区下拨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相关时间确定具体付款时间。
十四、其他说明
评审会结束后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并在规定时间与我街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