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铁塔-**工厂光伏集成服务设备采购项目(HC)(第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评审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铁塔-**工厂光伏集成服务设备采购项目(HC)(第三次)
三、唱价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时30分(**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4年11月28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3名参选人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有效参选人不足3家,****委员会一致判定不具备竞争性,故本项目流标。
六、否决应答情况
****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均因不满足比选文件初步评审资格评审-业绩要求、响应性评审-实质性响应相关要求,被否决应答。
七、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八、公示期: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日。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贾靖敏(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135****0046
余经理(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023****2310
接收邮箱:****@chinaccs.cn
监督邮箱:****@chinatowercom.cn(不受理业务咨询)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4.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公司及联系方式:
****公司:****
地 址:**市**区**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座A二楼
电 话:135****0046
联系人:贾靖敏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主要负责人:贾靖敏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