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大道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招标编号:****) 一、内容 我单位于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ggzy.****.cn/)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市**县**大道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现将原信息内容更正,更正原因为:该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书,****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余涛(证书编号:粤141********0613)存在在建项目情况,且投标文件中提供了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违反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1.3要求,违反了招标文件总则1.4.3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诺书弄虚作假;第二中标候选人在最近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事实,违反了招标文件总则1.4.3第(17)条规定,****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集团****公司作否决投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与招标人确认,****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第三中****集团第五****公司为中标人。 需变更的内容为: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6日 现变更为: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8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01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自治区**市**县吉江扎西南路2号 联 系 人: 张钦铭 电 话: 180****069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自治区**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24-105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187****3335 电子邮件: / |
**市**县**大道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招标编号:****)
一、内容
我单位于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ggzy.****.cn/)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市**县**大道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现将原信息内容更正,更正原因为:该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书,****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余涛(证书编号:粤141********0613)存在在建项目情况,且投标文件中提供了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违反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1.3要求,违反了招标文件总则1.4.3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诺书弄虚作假;第二中标候选人在最近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事实,违反了招标文件总则1.4.3第(17)条规定,****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集团****公司作否决投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与招标人确认,****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第三中****集团第五****公司为中标人。
需变更的内容为: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6日
现变更为: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8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01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自治区**市**县吉江扎西南路2号
联 系 人: 张钦铭
电 话: 180****069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自治区**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24-105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187****3335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