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8日
公告有效期: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0个工作日
如对本次处置预公告有任何****公司联系。
联 系 人:陈文静
联系电话:176 2194 8466或 021-****3095
电子邮件:****@jihc-zy.com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1-****3066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箱:****@jihc-zy.com
****拟对持有的四台厨房设备进行处置,厨房设备目前均仓储于**市**区**路,拟处置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 处置设备情况
(一)处置设备清单
本次拟处置的资产均为商用厨房设备,共四台设备,具体设备型号及参数如下:
本次处置的设备将整体打包处置,不作单独处置。
(二)设备瑕疵提示
鉴于本次拟处置的设备已购置超过四年,其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经历了一定程度的零部件损耗。同时,由于过去两年内该批设备未得到充分的维护与保养,其整体性能及使用寿命可能已受到一定影响。具体而言,设备的某些关键部件可能已出现磨损、老化或性能下降等瑕疵情况,可能导致设备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或不稳定现象。
(三)测试环境限制说明
本次所有设备的存放地点均未配置燃气阀门,因此对于需依赖燃气供应的烤箱、扒炉及炸炉等设备,缺乏相应的测试环境,无法进行试机操作。
二、设备交付与搬运
1.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交付及搬运工作。
2.受让人需自行承担设备搬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费用。
3. 受让人在搬运设备时,应确保设备的完整性及安全性,不得损坏或丢弃任何设备部件。
三、其他事项
1.上述拟处置资产(权益)按照现状处置,受****公司无法提供试机环境,受让方须现场踏勘了解相关资产的,****公司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自行检查设备,并充分考虑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及其他风险。
2.交易对象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及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及关联人、中国****公司系统内工作人员及其关联人、本次资产处置受托机构工作人员及其关联人除外)。
3.以上设备信息仅供参考(设备状况以实物和现状为准),****不对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确定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的任何要约或承诺,本次处置的具体条款与条件应以受让方最终签署的交易文件所载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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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