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6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5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采购代理
项目负责人
分管领导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1-123********130960B-****1128-001127-1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幼儿园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11-28 14:36:05 | 0 |
项目概况
**市**学前教育提升工程项目—宾虹幼儿园家具及玩教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9日8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学前教育提升工程项目—宾虹幼儿园家具及玩教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5.7614万元
最高限价:195.7614万元
采购需求:****幼儿园所有玩教具设备、幼儿家具、办公家具等进行采购,具体配置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询价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9点00分至2024年12月9日8点30分
地点:****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的“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采购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8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9日8点3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地址:**徽城镇**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本项目提交的是电子询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至询价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货物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幼儿园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询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纸质投标),请各供应商自行办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后(联系方式:0559-****030,地址:**市**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制作电子询价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980000、0559-****557),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
(2)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为电子询价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供应商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
(3)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价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询价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询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询价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800)提出投诉。
8.本询价公告属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询价公告与询价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询价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徽城镇大华路6号大华新村7号
联系方式:0559-****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村委会二期1008号
联系方式:0559-****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 话:0559-****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