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公自然告字[2024]24号
****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拍卖出让位于**县埠河镇**场村P(2024)2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叫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竞买 备用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P(2024)27号 | **县埠河镇**场村 | 8000 | 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 ≤0.70 | ≤30% | ≥15% | 40 | 285 | 150 | ≥150 | 10 |
拍卖出让地块位于**县埠河镇**场村。东抵埠河镇复合村,南抵荆松一级公路,西抵储备土地,北抵埠河镇**场村。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000平方米(折12亩)(以**县****公司实测面积为准)。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凡被列入信用平台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竞买)。
竞买人必须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记录;
申请人须在报****银行出具的竞买资金证明(竞买备用金)不少于150万元;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具体委托****实施。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0日,到******交易中心或****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0日,到****提交书面申请。提交申请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拍卖佣金保证金,出具竞买备用金的资金证明;交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佣金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下午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佣金保证金、出具竞买备用金的资金证明,具备申请条件的,****规划局将在2024年12月11日下午17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拍卖设有底价,竞买人最后应价未达到底价时,拍卖主持人终止拍卖活动。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12月12日下午15时****交易中心举办。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负责集中组织踏勘,申请人自行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二)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等出让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
(三)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公城乡镇)规条字 2024第07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土地。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0716-****375 胡先生 139****0903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邮局和水果巷之间)
帐 号:563****31466
查询网址:http://www.****.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cn/****政府网)
****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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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