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司、****公司、**省**市****公司、****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福利中心消防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18181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消防设施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心消防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以预算审核价181815元下浮10%后即163633.5元为招标控制价(其中暂列金额:0元,暂估价金额: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2016〕5 号、明建筑〔2016〕218 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至 2024年12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时间,下同),到**省**市**区劲松路9号407室(**商会4楼),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89****8062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元,其他资料另售,售后不退。
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会议室(**省**市**区劲松路9号407室(**商会4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市**区荆东路27号
邮编:365003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598-****3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劲松路9号407室(**商会4楼)
邮编:365000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9****8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