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垃圾清运车辆及充电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生活垃圾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垃圾清运车辆及充电桩采购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现对该项目的 货物(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二、货物需求一览表 招标货物清单)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对**生活垃圾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垃圾清运车辆及充电桩进行采购,具体货物名称、数量、规格等需求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交付前所有应上牌上户车辆均完成上牌上户;
2.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货物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货物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货物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货物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货物包括: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3.4 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涉及 1个 (具体数量)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 17 时 00 分上午9:00-12:00,下午14:30-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巡场镇文鑫路217****银行(**支行)9楼(地址)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并将报名资料加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邮箱:****@qq.com。注: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按照《报名登记表》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重新登记)。报名咨询电话:158****111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 10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巡场镇金河新区经五路综合办公楼八楼(****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巡场镇文鑫路217****银行(**支行)9楼
邮 编: 644500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0831-****060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