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XC终端专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XC终端专项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对********公司XC办公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整机及操作系统(含3年原厂免费质保)进行采购,具体包括供货、安装、产品调试、试运行、验收、售后与相关的操作培训及不少于3年免费保修(质保)等内容。
1.3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如下:
标包号 | 产品名称 | 预算金额(含税) | 采购数量(台) | 中标人数量(个) |
1 | 台式机整机 | 259万元 | 485 | 2 |
2 | 笔记本电脑 | 294万元 | 490 | 2 |
注:
1)上表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2)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每个标包允许投标人代理的最多产品制造商数量为【1】个;
3)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1.4本项目估算为:【553】万元(【含税】)。
1.5框架合同有效期:根据专项项目进度结束。
1.6交货时间:采购订单下发起【15】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并交付招标人验收、试运行。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报价限价如下,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包号 | 产品名称 |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含税) |
1 | 台式机整机 | 5350 元/台(含操作系统) |
2 | 笔记本电脑 | 6000 元/台(含操作系统)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标包1投标人须具备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29】万元的台式机整机销售业绩;标包2投标人须具备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47】万元的笔记本电脑销售业绩。
注:
1)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2)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
2.1.8投标产品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2.1.9投标产品应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并提供证明材料:
标包号 | 产品名称 | 关键技术指标 |
1 | 台式机整机 | CPU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测评中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2024年第1号)或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2023年第1号)。 |
2 | 笔记本电脑 | CPU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测评中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2024年第1号)或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2023年第1号)。 |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5日】(**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华信电子招标平台(https://hxzhaobiao.****.cn/)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登录华信电子招标平台(未注册过的请先进行账号注册,平台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工本费缴纳,缴纳完成后请投标人自行去华信电子招标平台内下载招标文件及工本费发票。
4.4工本费: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方式:【**市**区**路99号通服大楼515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通服采招门户网(https://szyc.****.cn/portal/index)、**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集团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市**区**路99号 地 址:**市**区春波路999号
邮 编:【310000】 邮 编:【310000】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 系 人:【羊奕杭、王鑫霖】
电 话:【0571-****0173】 电 话:【152****390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