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星辉腾胶辊有限公司
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 |
建设地点 | ****社区南坊工业区南兴四路2号A栋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位于****社区南坊工业区南兴四路2号A栋。****中心坐标:北纬22°50’39.022”,东经113°42’57.232”。 项目占地面积1130平方米,建筑面积113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胶辊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胶辊5000支/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压片、烘烤、刷胶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使用“水喷淋”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处理厂处理。 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较小,且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使厂界噪声控制昼间≤60dB(A),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公司回收处理;一般工****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给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4-11-28 |
联系人 | ****环境局虎门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0062 |
通讯地址 | **市虎门镇**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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