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PY-2016-45-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关于废止PY-2016-45-2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8 15:54
PY-2016-45-2号宗地,使用权人 ****保健院,合同电子监管号为****232022A02896,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面积8.21亩,宗地位于辛店乡两口村南侧、吴黄路西侧,经《****政府关于同意无偿收回PY-2016-45-2号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平政土〔2024〕89号)文件批准,我局于2024年11月28日无偿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解除合同编号为****号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注销豫(2022)**县不动产权第****618号不动产权证书,现公告废止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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