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省天****公司**-**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给排水、消防、热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省天****公司**-**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给排水、消防、热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省天****公司**-**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给排水、消防、热工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5.招标范围:
**-**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站场、****中心所涉及的给排水、消防、热工设备及火灾报警、消防广播系统采购、安装指导,设备系统调试、投运、培训等,配合消防验收。(设备采购清单、设计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详见附件)。
6.项目地点:**市**县、经开区,**市**,**市**。
7.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买方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
8.供货地点:招标人项目沿线指定的交货地点。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业主方相关管理要求。
10.质保期:暂按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之日起36个月或投产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为准,但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1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①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②投标人所提供燃气锅炉的制造商应须具有省****监督局颁发的锅炉制造许可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项给排水设备或消防设备或燃气锅炉供货项目业绩,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封面)、合同双方盖章页、业绩关键信息、合同对应的任一笔发票的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当合同无法体现业绩关键信息时也可提供合同相对方出具的有效业绩证明件(业绩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合同相对方公章或电子章)}
3.3其他要求
投标人可以为给排水、消防、热工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提供针对本项目有效的泵、污水处理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燃气锅炉的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在投标时要提供上述每个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3.4.信誉要求:
3.4.1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分别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5企****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可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
(4)若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信誉要求查询的,以招标人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出具承诺书,并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股东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4.1本项目通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17时00分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2报名通过的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投标活动。
5.3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6.1投标文件是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30分(**时间)。
6.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4逾期提交或未在指定载体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5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项目,投标人可登录“**招采网”在线参加开标活动,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及时登录“**招采网”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文件的具体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注:本项目通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对供应商相关信息(即IP地址、缴费人信息、报名联系人信息、MAC地址即硬件特征码等)进行自动对比,任一上述信息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投标响应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登录**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14楼1408室
联 系 人:邢女士
联系电话:0371-****5920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农业路东29号海特大厦6楼
联系人:李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8257、****9770
邮 箱:****@163.com
监督机构:********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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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