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园区规划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规划实施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规划实施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受****的委托,****承担《****园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本规划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祁工,联系电话:181****2708。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规划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园区规划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市、****园区及周边民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0****1203
通讯地址:**市机场路473号
邮政编码:844000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
联 系 人:祁娟
联系电话:181****2708
传 真:0991-****307
通讯地址:乌市**北路西一巷3号汇丰小区1栋12M室
邮政编码:830000
五、公众提出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