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武政地[2024]81号),******局(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但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和未履行出让合同相关条款或法律、行政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8时0分0秒 至 2024年12月27日 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4年12月20日 8时0分0秒 至 2024年12月30日 16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15时0分0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只有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在网上注册申请的单位和个人,方可参与网上挂牌交易。 2.本次挂牌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有意竞买人可至实地踏看,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挂牌交易截止之日的现状为准);出让地块的地质钻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办理不动产权证和其他相关手续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3.成交地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税费,在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2025年1月29日前)缴清。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期限支付土地出让金的,从约定期限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额的千分之一加收滞纳金,超过60日,经税务局催缴后仍不能支付成交地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具体详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须知》。以上截止时间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 4.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六个月内交付土地,由****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需办理好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工业项目用地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不得建造商品住宅进行出售、出租,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15%。 5.竞得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6.出让文件规定的地价款及竞买保证金均为人民币,竞得人不得以其他外汇支付。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可抵作出让价款,作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7.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交易中心****公司 ①****银行****公司**县支行:935********0930012; ②****联社营业部:909********100****7292; ③****银行****公司**支行:350********709188888; ④****公司**支行:000********56012。 8.出让地块的具体区位及有关事******局权益利用股咨询,也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om)、****政府网(www.****.cn)和**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http://220.****.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查询。 9.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