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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迎宾南路(联安路口)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建设工程事前绩效评估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迎宾南路(联安路口)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代码:****)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位于**市**区迎宾南路交联安路路口,****宾馆,跨越迎宾南路。**为下承式拱桥,桥长49.4米,跨径布置为(6.6+36.2+6.6)=49.4米,桥梁宽5.4米,梯道宽3.6米,**两侧各设一部垂直电梯。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电气工程安监设施等。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1269.66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1030.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8.42万元,预备费58.47万元,征地拆迁及补偿费3.15万元(专项费用),管线迁改费37.00万元(专项费用),乔木迁移费1.67万元(专项费用)。其中征地拆迁及补偿费、管线迁改费、乔木迁移费等专项费用暂按建设单位申报金额计列,请建设单位下阶段深化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总投资,节约建设成本。以上的征地拆迁及补偿费,管线迁改费,乔木迁移费按专项费用控制,需专款专用,按实发生,可据实调整,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资金1269.66万元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区领导研究**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迎宾南路(联安路口)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建设工程、情侣中路交吉大路人行**建设工作会议纪要》(〔2024〕221号)。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22024XSO094419号)。
(三)《关于迎宾南路(联安路口)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建设工程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珠香基建绩办〔2024〕25号)。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初步设计、概算审批、预算审核等相关工作,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二)请贵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助推我区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
(三)根据建设单位申请,原则同意将其他权属人用地等纳入项目建设范围测算费用,涉及用地及征拆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最终实施范围以自然**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准书及红线为准。
(四)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五)其他事项详见绩效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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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