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监狱监区垃圾清运及污水管道清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9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4-11-19,更正为:2024-11-29。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11-26,更正为:2024-12-0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11 09:00:00,更正为:2024-12-16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11 09:00:00,更正为:2024-12-16 09:00:00。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中删除“★9、投标人必须至少提供厨余垃圾车1辆(总质量不少于4吨),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车****公司名 称的车辆行驶证、购置证明(如购车人为个人的,则应为投标人法人代表)、车辆照片(含车牌号)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未满足本项要求的,视为投标无效。”。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 技术项“技术和服务响应情况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指标共计13项)得24分,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共5项)为重要指标,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其余未标注技术参数(共8项,合计24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正偏离不得分。”现修改为“技术和服务响应情况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指标共计12项)得24分,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共4项)为重要指标,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其余未标注技术参数(共8项,合计24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正偏离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8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市**区古道街8号
联系方式:0595-****8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联系方式:158****4908/0595-****759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158****4908/0595-****7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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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