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老环审〔2024〕09号
关于《****望朝阁项目》的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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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02MAD3BH3D58)上报的由**市****公司编制完成的《****望朝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一、本项目位于**市老**金翠路与玉屏路东北角,规 划 占 地 25409.166m2,总 建 筑 面 积84887.94m2, 地 上 建 筑 面 积 为 59164.07m2,地下建筑面积为 25723.87m2,项目总投资68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5万元。该项目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属于污染地块。
二、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项目建设期,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居民厨房油烟。地下停车场设置排风系统,对停车场内的空气进行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设计换气要求为6次/小时,送入新鲜空气的进风口宜设在主要通道上。油烟废气经小区各住户自设的抽油烟机净化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居民生活污水,商业用水,物业管理人员等公共服务配套单位服务人员生活用水,绿化用水。各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汽车出入地下车库及在区内行驶的交通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密闭隔音、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减轻对居住环境的噪声影响。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定期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五年,如果该项目逾期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六、项目若涉及国土、规划、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