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2024年北辰区垃圾分类值守投放点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24-TJBC-ZH113)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年**区垃圾分类值守投放点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项目概况 2024年**区垃圾分类值守投放点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京津公路与**道**金玺大厦2号楼7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区垃圾分类值守投放点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6.0万元 最高限价:126.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装及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磋商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管理部门出具)。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到 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京津公路与**道**金玺大厦2号楼701 方式:(1)现场发售。 (2)本项目推荐网上报名: 供应商将2024年**区垃圾分类值守投放点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163.com报名,并致电022-****7999-801购买采购文件。 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京津公路与**道**金玺大厦2号楼7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京津公路与**道**金玺大厦2号楼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道119号 联系方式:****6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京津公路与**道**金玺大厦2号楼701 联系方式:022-****3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佳 电 话:022-****3819 **** 2024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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