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G652凤鸣至龙角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发改投〔2024〕33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委员会以渝交〔2024〕095117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凤鸣镇、龙角镇,路线起点(K0000)位于凤鸣镇(S102与G652交汇处),终点(K20+128.051)位于龙角镇泥溪河大桥,顺接后续段落。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道路路面改造工程,全长20.128km,项目所在旧路等级为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为40km/h,路面宽度为8.5m,路线起点(K0000)位于凤鸣镇(S102与G652交汇处),终点(K20+128.051)位于龙角镇泥溪河大桥,顺接后续段落。路线包含即有桥梁3座,全长626m,主体结构完好,对原旧路路面结构进行养护,以保持路面的良好使用性能、**路面的使用寿命并降低路面的周期养护费用,包含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978.20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金额:****8064.00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县青龙街道云江大道233****车站五楼 | 地址: | **市**县双江街道青龙路198号 |
联系人: | 邬老师 | 联系人: | 黄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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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5****9758 | 联系电话: | 181****6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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