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以及**省环保厅文件《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与排污许可衔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组织“****集团10000m3/h空分供气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公司通过网站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单位、专家及个人对本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的相关环境问题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投7500万元于**省**市**县砂河镇山会村西北侧1.35km处****集团10000m3/h空分供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座10000m3/h空分装置及配套的空压机、预冷纯化系统、膨胀机、增压机、氮压机等辅助设施;建设1套1000m3、50m3的液氮储槽,1000m3、30m3的液氧储槽和200m3的液氩储槽及配套的充装汽化、调压系统,以及本项目所需的循环水站、供配电系统、控制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等******生产必须配套系统。
2023年8月29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2023年7月本公司委托****编制《****集团10000m3/h空分供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2月7日忻****管理局以忻审管生态函[2024]12****集团10000m3/h空分供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9月底完成建设,并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开始调试,2024年11月24日进行竣工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集团10000m3/h空分供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等主要内容公式如下:
项目名称:****集团10000m3/h空分供气项目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含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编制单位:****
地址:**省**市**县砂河镇山会村西北侧1.35km****
联系人:游工
联系电话:156****8786
链接: https://pan.**.com/s/1lyNKzm6BH7rw-Lg6Y5J45wpwd=wf52
提取码: wf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