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至**高速公路(**段)、**至**高速公路(**段)利用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及运维服务(EPCO)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至**高速公路(**段)、**至**高速公路(**段)利用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及运维服务(EPCO)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 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请问1家施工资质符合的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资质符合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来投标,是否满足本次招标要求请确认!
答:上述1家施工资质符合的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资质符合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后来投标的情况,阐述中未明确各专业工程的承揽单位、未明确联合体各方专业分工,依据现有信息无法明确回复。评审时,****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约定内容进行评审。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谯区中都大道1598号15层
联系人:王以伟
联系方式:189****9886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周蓓蕾
联系方式:0550-****519、180****5728
日期: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