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白龙核电项目进厂道路及应急道路 A 段(**中路、东埠路、环岛东路**线、怪石滩景区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项目(代码:****),已在**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位于**市防****镇,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中路起点(北纬21°37'42.1734",东经108°17'41.8382"),终点(北纬21°37'11.2938",东经108°19'06.1152");东埠路起点(北纬21°31'23.8478",东经108°14'27.2600"),终点(北纬21°31'11.9996",东经108°15'06.9460");环岛东路**线起点(北纬21°31'05.9834",东经108°14'59.6692"),终点(北纬21°30'49.1223",东经108°14'25.0332");怪石滩景区路起点(北纬21°30'19.1393",东经108°13'10.7140"),终点(北纬21°30'01.7117",东经108°13'17.8039")。工程共包含 4 条路,为**中路、东埠路、环岛东路**线和怪石滩景区路。其中:1、**中路起点位于国门大道,向南延伸 730m 后向东转,沿旧路向东,终点接上环岛东路,路线长度 3.342km。主要控制点:国门大道、龙尾路、环岛东路。2、东埠路为环岛西路与环岛东路的横向连接性道路,西起于环岛西路交叉口,向东终于环岛东路,路线长度 1.339km。主要控制点:环岛东路、环岛西路。3、环岛东路**线在环岛东路上改扩建,南北走向,****电厂大门,向东北延伸,止于白**大道,路线长度 1.140km。主要控制点:现状已建成道路、****电厂区道路。4、怪石滩景区路为**道路,沿景区规划线位布设,****中心路口,接上环岛西路**段终点,终****酒店路口,路线长度 0.968km。主要控制点:环岛西路、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及龙骧台炮台。**中路、东埠路和怪石滩景区路为**,环岛东路**线为改扩建。主体工程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工程,并同步实施照明工程及交通工程等。工程共由 4 条道路组成,分别为**中路、东埠路、环岛东路**线和怪石滩景区路。其**山中路采用城市主干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 50km/h,路基宽度 40m;东埠路采用城市次干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 50km/h,路基宽度24m;环岛东路**线采用城市主干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 50km/h,路基宽度24m;怪石滩景区路采用城市支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 20km/h,路基宽度 8.5m。项目总投资为50186.48万,其中环保投资497.18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91%。
二、****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划界施工,禁止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对于公路边沟至公路界碑之间属于征而不占的区域,应尽量保护其地表植被,避免受到工程干扰;施工期对于临时堆放的表土需定期进行洒水等养护工作,待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工程土地复垦或绿化工程;尽量避开降雨集中期施工,尤其是路基工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水土流失和工程损失,并且雨季应做好建筑物料的堆存、防护工作 进行临时挡护;施工现场应采取硬化主要道路、规范物料码放和散体材料堆放、配备现场出入口冲车设施等方面的扬尘控制措施;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投料和搅拌工序均应设置布袋除尘装置;施工期禁止直接向沿线河道内排放施工生产废水,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油沉淀池、蒸发池、隔油池处理各种污水或废水,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对临时隔油沉淀池进行填埋;自建施工驻地设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定期由吸污车抽吸并****处理厂;对于工程拆迁等产生的可回收物品应安排专人进行集中收集和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如混凝土块、石渣、泥沙、泥浆废水处理****构件厂遗留的废弃混凝土构件可****填埋场填埋处置。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工程 4 条公路均未跨越任何水体和冲沟,也无桥梁建设,不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公路绿化,栽种可吸收或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在工程噪声防护距离范围内,****学校、医院及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在通过村庄路段设置禁鸣、限速标志。尽量降低噪声污染源的噪声,严格限制技术状况差、噪声高的车辆上路,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公路工程养护部门应经常养护路面,对破损路面及时修补,保证公路路面良好状况。采取减振降噪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1 类、2 类或 4a 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运输车辆行进过程中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散落的货物、沿途人为丢弃的物品以及积聚在路面的降尘等。对道路全线进行养护,对沿线的垃圾进行收集、清扫、集中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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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