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溪102井气液分输改造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川中油气矿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819952N | 建设单位法人:青春 |
舒一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县通贤**宁村2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磨溪102井气液分输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8-陆地天然气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21-B0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通贤**宁村2组 |
经度:105.****86197 纬度: 30.****8541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02 |
资环审批安〔2022〕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0-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84.26 |
63 | 运营单位名称:****川中油气矿 |
915********819952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183075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488191W | 竣工时间:2023-09-02 |
2023-09-17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1-04 |
2024-10-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23GmLBD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改建磨溪102井,新增50m3钢制气田水罐2套,气田水闪蒸气吸收装置1套,制氮系统1套。配套建设自动控制系统、管道防腐、通信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辅助设备,设计产气量40×104m3/d.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50m3钢制气田水罐2套;气田水闪蒸气吸收装置1套,实际产气量40×104m3/d. |
制氮系统未建设,其余装置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采取气液分输工艺,井口采出气经分离器橇分离计量后,气相接入已建清管发送装置,后通过已建原料气管线输送至下游磨溪201井站最后达到龙王庙处理后外输;液相经过计量后进入**气田水罐处理,闪蒸后的气相进入闪蒸气净化装置后放散,气田水由气田水罐暂存后通过罐车拉运至**集气站,暂存于**集气站的气田水罐内,通过已建的气****总站处理,不外排; 气田水闪蒸气采用天然气撬装化脱硫装置对气田水逸散气进行脱硫,去除逸散气中的硫化氢 | 实际建设情况:磨溪102井原有流程基础上进行适应性改造,采取气液分输工艺,井口采出气经分离器橇分离计量后,气相接入已建清管发送装置,后通过已建原料气管线输送至下游磨溪201井站最后达到龙王庙处理后外输;液相经过计量后进入**气田水罐处理,闪蒸后的气相进入闪蒸气净化装置后放散,气田水由气田水罐暂存后通过罐车拉运至**集气站,暂存于**集气站的气田水罐内,通过已建的气****总站处理,不外排;气田水闪蒸气采用天然气撬装化脱硫装置对气田水逸散气进行脱硫,去除逸散气中的硫化氢;与环评要求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防尘、降噪措施;根据项目的特点,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井场设置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系统。产生的气田水及放空分离液通过站内气田水罐收集暂存,再由罐车拉运至**集气站,通过已建的气****总站处理,不外排。 (三)检修废渣、废脱硫剂按规范暂存,定期交由作业区统一处置;化学品空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硫磺滤饼定期拉运至******公司综合利用处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实行噪声达标排放,控制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气田水闪蒸废气通过闪蒸气吸收装置脱硫等处理达标后,再由15m高的放散管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作业均在项目围墙内,严格管控车辆及人员活动;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按相应环保措施进行管控;施工材料堆放区加装防雨篷布; H2S气体产生区域采取全封闭措施,采用天然气撬装化脱硫装置对气田水逸散气进行脱硫,经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放散管排放;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均不外排,统一收集后进行转运;场站设置重点防渗区; 检修废渣主要为废铁屑等,属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站内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作业区统一处置。暂存场地面进行硬化处置,满足“防淋溶”、“防流失”、“防渗漏”三防措施,统一交作业区处置; 硫磺滤饼暂存于硫磺暂存间内,定期拉运至******公司硫酸亚铁废渣制精铁粉**综合利用项目作为原材料处理; 缓蚀剂、抑制剂、油品空桶由厂家自行处理,站场不涉及存储和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磨溪102井站下风向厂界西南侧 | 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无 | 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磨溪102井站东、南、西、北侧场界外1m 处设 4 个点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无 | 井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 |
2 | 磨溪102井站西南侧距场界约98m处农房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 无 | 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
3 | 磨溪102井站北侧距场界约145m处农房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 无 | 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分离出的气田水暂存于**气田水罐中,经闪蒸后与检修废水、放空分离液一起通过罐车拉运至**集气站,暂存于**集气站的气田水罐内,通过已建的气****总站处理,不外排。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区防渗措施 |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均不外排,统一收集后进行转运;本项目通过分区防渗措施,根据工程各功能单元可能产生污染的地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重点防渗区建议采用刚性+柔性防渗措施,即采用P8等级混凝土+2mmHDPE膜防渗结构。一般防渗建议采用抗渗混凝土面层(厚度300mm,抗渗等级为P6)、基层+垫层、原土压(夯)实,并采取相应防腐措施,建设雨污分流管道。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硫磺滤饼、检修废渣为一般固体废物,硫磺滤饼在硫磺暂存间内暂存,定期拉运至******公司硫酸亚铁废渣制精铁粉**综合利用项目处理;检修废渣暂存于站内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作业区统一处置 | 检修废渣主要为废铁屑等,属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站内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作业区统一处置。暂存场地面进行硬化处置,满足“防淋溶”、“防流失”、“防渗漏”三防措施,统一交作业区处置; 硫磺滤饼暂存于硫磺暂存间内,定期拉运至******公司硫酸亚铁废渣制精铁粉**综合利用项目作为原材料处理; 缓蚀剂、抑制剂、油品空桶由厂家自行处理,站场不涉及存储和处理,因此未设置危废暂存间。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禁止在施工作业范围外进行施工,同时应控制施工人员、车辆行动,避免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 暴雨天气下,应对施工材料加盖篷布;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防尘、降噪措施;根据项目的特点,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 经现场调查,施工作业均在项目围墙内,严格管控车辆及人员活动;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按相应环保措施进行管控;施工材料堆放区加装防雨篷布。 |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按照行业规范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制定详尽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天然气泄漏、气 田水罐泄漏、废水运输等造成的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防止因安全事故带来次生环境影响,配备消防器材、可燃气体探测器。 | 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控各项要求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新增设备均依托已建磨溪102井站站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依托磨溪102井已建通信系统进行改建,包括: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站内光/电缆敷设;气田水由气田水罐暂存后通过罐车拉运至**集气站,暂存于**集气站的气田水罐内,通过已建的气****总站处理,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完成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站内光/电缆敷设的改建;气田水由气田水罐暂存后通过罐车拉运至**集气站,暂存于**集气站的气田水罐内,通过已建的气****总站处理,不外排,与环评一致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防尘、降噪措施;根据项目的特点,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加强宣传教育,优化施工方案、物料堆放、施工堆场,施工场地不设置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主要为项目周边村民,不在施工场地食宿,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处理设施,日常梳洗水泼洒降尘,项目单位在后续运行中严格执行HSE及相应环保管理制度,控制人员、车辆行动。妥善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