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南路与凤东路安置房建设项目位于**市**区建设南路与凤东路交叉口,业主单位为****。2021******局签批了该项目规划总平面图(2021-34号)。现****向我局申请取消B区地下室,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原因:1.该项目B区地下室开挖边线与已建轿子山小区围墙砖砌基础距离仅为3.1米至4米、而轿子山小区内房屋与围墙距离也仅为1.2米至1.5米,进行基坑土方开挖及支护施工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可能引发相邻建筑物开裂沉降、倾斜、滑移、垮塌等重**全事故。
2.该项目B区地下室建筑设计层高为4.2米,结合结构设计要求,经现场地勘探测发现要开挖至满足设计要求的基底持力层(中风化岩**层)需要至少开挖6.1米至6.3米,进行基坑土方开挖及支护施工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现状原有相邻建筑(轿子山小区)存在一**全隐患。
调整内容:1.取消B区负一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10413.57㎡变为109519.58㎡(减少893.99㎡),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由原来的27640.55㎡变为26746.56㎡(减少893.99㎡);其余指标均不变。
2.由于取消B区负一层地下室,将原通往地下室****商铺(原审批方案中楼梯已计入商业面积,商业总面积未发生变化)。
该项目申请调整内容已经我局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30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原则同意。
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按程序将该项目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如对该公示有意见或要求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局执法监督科,并附相关身份及利害关系人证明。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12月6日(7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金艳
联系电话:0851-****1378
地 址:****中心8栋6楼
特此公示
2024年11月28日
原通往地下室一层楼梯处调整位置
一审:陈佳希
二审:金 艳
三审:胡万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