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8日1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02日23时59分59秒
本热隔膜机(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热隔膜机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热隔膜机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 | **** | 498.3857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交付 |
2 | **昌兴****公司 | 590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交付本合同项下货物(接买方书面通知发货;若因买方场地配套等原因造成延期,买方不承担产生的仓储等附加费用) |
3 | ******公司 | 1016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交付本合同项下货物(接买方书面通知发货;若因买方场地配套等原因造成延期,买方不承担产生的仓储等附加费用)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 | **** | / | / |
2 | **昌兴****公司 | / | / |
3 | ******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 | **** | 响应 |
2 | **昌兴****公司 | 响应 |
3 | ******公司 | 响应 |
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及相关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hbid.com并将原件邮寄给招标代理。
一、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独立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或服务内容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前3****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需为本项目制造商或集成商。
4、投标人应提供ISO9001证书或者同等质量体系的证书;
5、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签署并提交承诺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市**区上飞路919号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21-****57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285号20楼
联系人:叶子源
电话:021-****7517
电子邮件:****@shbid.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