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S101**县大全镇(**村)至**区李家镇(**界)段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S101**县大全镇(**村)至**区李家镇(**界)段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审批函〔202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委员会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审批函〔2024〕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市**县大全镇,**区**镇、李家镇 ;
2.2 建设规模: 本工程道路全长约15公里,其中,**约9.8公里,改建约5.2公里。拟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度10米,双向两车道。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沿线绿化、养护站等道路附属管养设施等 ;
2.3 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 ;
2.5 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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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0-5)年已完成不少于 1 (0-3) 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运输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段。****运输厅网站公布评定为 C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终只能中 1 个标段,每个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29日 09时00分 开始,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cn)->交易平台入口->**市->**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建设网》(http://www.****.com)->电子招标->**市公共**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CA、**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9858)。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9日 09时1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cn)->交易平台入口->**市->**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建设网》(http://www.****.com)->电子招标->**市公共**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南****服务中心(**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和 **建设网、**市公共**交易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以及 **建设网、**市公共**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7.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7.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运输局、****运输局
地 址: **市**区丝绸路 248号、**市**区**路东一段1号
电 话: 0817-****290、0817-****890
传 真: /
邮政编码: 6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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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市**区**街13号绿地智慧城4号楼9层-230号
邮 编: 6370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817-****87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武兴五路77号智领大厦1栋4楼2号2-408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28-****266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1月28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511300-04-01-269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