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松溪县污水处理厂迁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II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24年11月22****处理厂迁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II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2 09: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处理厂迁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II期 | **省**市**县松源街道西门村塔下 | ****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处理厂迁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II期位于**省**市**县松源街道西门村塔下,你公司《****处理厂迁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5月25****生态环境局批复(南环审函松〔2023〕3号),建设规模为一座2 万m3/d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地点为**县郑墩镇杉溪村X844县道南侧。现将原**日处理2****水厂调整为I、II两期,并先启动二期工程建设,本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项目建设内容为:**1万m3/d****处理厂1座,**厂外配套DN800球墨铸铁管290m,DN800尾水排放钢管297m,污水处理采用“进水→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AAO生物反应沉淀池→深度处理(高效沉淀+精密过滤器)→接触消毒池→出水”的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水质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处理厂尾水合并后排入**。 | (一)项目环境防护距离。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本项目污泥脱水机房环境防护距离为机房外100m包络范围,其他构筑物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m包络范围。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住区、****学校等对环境敏感的保护目标。(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优化污水处理工艺,优选大气污染物处理设备,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厂区污水预处理区、生物反应沉淀池、污泥处理区的恶臭污染物应密闭收集,采用生物除臭法处理并达标排放,其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三)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相关污染物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限值后排放。项目进水管网接纳的污水应满足相应的国家水污染****处理厂接管协议要求,你司应在污水进水口和排放口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进行实时监控。(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布局,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污泥含水率应控制在60%以下。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群众反映的有关项目意见和建议。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电话: ****269,****265、****256(传真)电子邮箱:spk@sthj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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