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1年****运动场地改造项目(第1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中国**商品交易博览城L06#楼117室
中标金额:****465.1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混合型塑胶跑道 品牌:**优冠 规格型号:13mm 数量:4861.90 m2 单价:170.6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邵灿、凌文凤、刘英、庞键、赵国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市公共**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2.收费金额:16641元(含评审费3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无效投标单位情况:(1)******公司:未提供足球场人造草的检验报告。(2)**市****公司:技术规格偏离表货物不全,缺少第2、第3项。
2.中标供应商业绩:(1)合同名称:****学校运动场维修改造工程;签订时间:2020年4月。(2)2020****小学运动场维修工程;签订时间:2020年7月。(3****大队篮球场、足球场、跑道地板采购及安装项目;签订时间:2020年11月。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大道236号,联系电话:严子强 187****032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九华南路18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553-****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严子强 、张宁 187****0327、186****0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子强
电 话:187****032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