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湘发改许〔2024〕83号
******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请示》(湘投能源〔2024〕123号)、《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申请评估报告》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就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第六十三条和《**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第五条等文件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2.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八条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第三条,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属于铁路基础设施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9〕144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属于《关于推进2024-2025年铁路专用线等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发改基础〔2024〕1220号)中的重点项目。
核准项目的相关支撑文件是:******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0144号);****公司《关于印发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铁路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技术评审意见的函》(浩吉科工函〔2024〕98号)、《关于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铁路专用线与浩吉铁路接轨意见的函》(浩吉科工函〔2024〕90号);****政法委《**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
三、核准内容
1.为更好发挥铁路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和绿色低碳优势,降低运输成本,解决好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意建设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铁路专用线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法人单位:******公司。
2.建设方案。该项目位于**市**县,线路自步仙站北端咽喉东侧引出,并行浩吉铁路东侧向北走行约3.1公里后,****电厂站。线路全长5.549公里,全线共设2座车站,包括改建既有浩吉****电厂站。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3.主要技术标准。本项目线路等级为专用线,正线数目为单线,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400米,限制坡度为6‰,牵引种类为内燃机车,设计轴重30吨。远期运量328万吨/年。
4.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7301.58万元。资金来源由项目法人单位筹措解决。
5.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6.请项目法人在开工建设前,据此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本项目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节约能源**,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7.本项目要加强地质勘探工作,完善工程建设方案,提高设计施工水平;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做好工程筹划和风险控制,保证施工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合理控制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建设、运营等安全稳定。
8.请项目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监管情况。
9.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批复事项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10.本项目核准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需要延期开工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