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41-1F组装车间增加废气处理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1-28
项目名称 | K41-1F组装车间增加废气处理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开发区雄鹰路66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林全成 |
联系人 | 贺忠义 | 联系电话 | 135****9929 |
项目投资(万元) | 5.6 | 环保投资(万元) | 5.6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2-19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在无增加线体、无增加产能的情况下,从K41-3F组装搬迁4条组装线体至K41-1F东北角,K41-1F东北角组装涉及点胶等工艺,需增加1个活性炭箱吸附装置,进行废气处理,排口编码:DA010(内部编码:FQ-K-11500-01-11#),根据风量、运行时间。填充量计算,最终的活性炭更换周期:90天/次,活性炭的填充量:0.3t,年产废:1.2t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组装线点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至大氣中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年产生废活性炭约1.2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该类度物属于危险废物HW49,危度代码900-039-49.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堆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承诺:**** 林全成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林全成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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