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车站调车灯显设备购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调车灯显设备购置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企业,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品牌2024年授权书备查;
4. 不****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5.****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2日17时00分(**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缴费须知:
(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
(2)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 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 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00秒(**时间)。
递交须知:
询价线上项目,供应商需使用国铁采购平台报价(流程:参与的项目>选择项目>报名>我要报价),CA加密。
5.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00秒(**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凡在规定时间未能上传报价文件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
详细地址:**市**区横店镇乔店特1号
邮政编码: 430301
电 话: 027-****1332
项目联系人: 李涛宇
电 话: 132****0098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
日期: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