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现镇洗马塘村四五六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地块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11-28 18:00 至 2024-12-13 18:00 | |||
行政区划 | **省-**-**县 | 地块面积(m2) | 4246.00 |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活动历史 | 无 | |||
地块规划用途 |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屏边县新现镇农特产品加****园区西侧 | |||
经度 | 103.556466 | 纬度 | 23.127379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9-25 至 2024-11-26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杨雅琪 | 单位联系电话 | 184****0382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杨雅琪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4****0382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政府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王晶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7****9263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政府 | |||||
报告主要结论 | 根据调查获取到的资料信息、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的情况,我单位对地块及周边地块的现状和历史进行了梳理,对地块内及周边污染源分布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对地块所在区域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进行了分析,得到如下调查结果: (1)新现镇洗马塘村四五六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地块占地4246m2,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03°33′24.152 ,北纬23°7′383.640”。根据本次收集到的资料,地块四至界线清晰,根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地块在该规划中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管理部门,本次拟****服务中心,对照GB 36600-2018,由于地块无明确规划用途,本地块执行第一类用地。 (2)本地块历史沿革清晰,2018年2月以前为果园、耕地、未利用地;2018年2月至2019年12月间堆存有少量砂石料;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间建有一猪圈,但未使用,2022年12月猪圈拆除,2023年底地块内建设景观水池,至今未投入使用。地块在使用过程中不涉及“6+1”行业,不涉及《**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要点(试行)》中所述重点区域,未发生污染事件。现场踏勘时,地块内未发现污染和腐蚀痕迹,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通过查阅资料及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及地块周围未发生因环境事件受到投诉、相关部门处罚记录。 (3)相邻地块无工业企业生产,无可能的污染源,无有害有毒的设施及活动,无历史遗留污染痕迹,因此不会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地块周****收购站、****工厂、屏边****加工厂、****修理厂、****加油站、****制品厂、屏新石材厂特征污染因子不会迁移至本地块,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