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项目地块总面积为6484m2(9.726亩),本调查地块位于**县月河镇罗家营村二组,**罗家营村耕地,南至乡村道路,****基地大棚,北至罗家营村耕地。****中心经纬度坐标为:N33.443595°,E108.882880°。
本调查地块原为月河镇罗家营村集体农用地(旱地),地块主要用于种植玉米。依据2024年3月11******局签发的********基地项目《中华人民**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和2024年3月5****政府出具了《关于对********基地项目用地的批复》(镇政地发〔2024〕1号)以及2021年12月23****服务局出具了《关于印发****建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镇行政审批许字〔2021〕331号),明确项目地块由集体农用地(旱地)划拨为教育用地,用于****建设项目的建设。
依****服务局2022年9月6日颁发的****迁建项目《中华人民**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610025(2022)007号),2023年10月开始施工建设****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6月基本建成。
依据2024年4月2****服务局颁发了****建设项目《中华人民**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11025(2024)009号),2022年9月6日颁发的****迁建项目《中华人民**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610025(2022)007号),规划本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目前****建设项目已建成并装修完毕,预计2024年9月正式投用,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2023年11月22日),本地块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中小学用地。
项目组于2024年7月10日~7月15日、7月22日对项目地块、相邻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识别),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相邻地块历史上为耕地、****基地大棚,不会对地块环境造成影响。周围区域无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无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迁移污染影响的污染源。
综上调查结果表明: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作为教育用地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