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220千伏山坪变#2主变扩建变电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3MAAKG6NG41 | 建设单位法人:王科乐 |
石金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沙冲路街道桃园路67号[沙冲办事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220千伏山坪变#2主变扩建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 牛场镇 |
经度:107.4389 纬度: 26.85572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07 |
黔环辐表〔2023〕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815 |
53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供电局 |
915********402523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科正****公司 |
****0115MA6GUWRB50 | 验收监测单位:**科正****公司 |
****0115MA6GUWRB50 | 竣工时间:2024-08-0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showtopic-63663.aspx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期**#2主变1台,容量1×180MVA,新增 10千伏并联电容器组(干式)1×4×8016kvar,本期不新增220千伏及110千伏出线,新增10千伏出线3回。 | 实际建设情况:本期**#2主变1台,容量1×180MVA,新增 10千伏并联电容器组(干式)1×4×8016kvar,本期不新增220千伏及110千伏出线,新增10千伏出线3回。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变电站须同步建设相应环保设施和事故油池;在原事故油池南侧新增一座有效容积约为33.5m3的事故油池并串联至原事故油池 | 实际建设情况:****电站已有事故油池及化粪池,本期新扩建事故油池容积23.5m3,与原有事故油池相连通 |
扩建事故油池容积变小,在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50229-2019)单台设备油量100%的贮油要求的前提下,后经核定减少扩建事故油池的有效容积。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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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按要求建设 | 昼间厂界噪声监测值为41~47dB(A),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值为39~43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桶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基础开挖土方定点集中堆放,并由施工方及时清运至指定市政消纳场处理;施工产生弃土弃渣由施工方运至指定的市政垃圾消纳场处理。 | (1)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桶集中定点收集后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指定场地处置。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分类集中堆放,不能回收的定期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采用表土分离方式开挖,基础开挖土方定点集中堆放,施工方已及时清运至指定市政消纳场处理。 | |
2 | (1****电站扩建工程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固体废物产生量。变电站运维检修及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分类集中收集,由保洁人员定期清运至附近城市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理。 (2)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经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3)变电站后续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不暂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存放要求并标识;及时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处置单位资质应有存档记录。 (4)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的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存放、运输和处理处置。 | (1)至本次验收,变电站内设有垃圾桶,定期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2)变电站主变未进行大修,未发生漏油事故,未产生事故油。建设单位制定了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或检修时若产生事故油,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不在站内暂存。 (3)变电站后续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不暂存;及时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处置单位资质设有存档记录。 (4)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的规定进行分类管理、运输和处理处置。 | |
3 | 变电站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电站至本次验收期间未发生主变漏油事故,后期运行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加强运行期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 | ****管理部门,****电站周围生态环境良好。 |
表7 风险设施
1 | (1)要求运维人员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2)主变压器事故或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压器油经事故集油池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该单位要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按照规定制作标志标识。 (3****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1)运维人员已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2)主变压器事故或检修过程中若产生变压器油,经事故集油池收集后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要求了该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按照规定制作标志标识。 (3)运行单位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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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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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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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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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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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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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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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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