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园区中小企业创新孵化园2#厂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已按规定的程序及评标要求于2024年11月28日9:00**********中心(锦尚名城步行街(B区)8号楼二层评标室)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园区中小企业创新孵化园2#厂房工程
二、招标编号:****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4年11月28日
评审地点:****交易中心(锦尚名城步行街(B区)8号楼二层评标室)
招标控制价:****6995.14元
四、评审结果(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叁仟壹佰叁拾叁万陆仟玖佰柒拾伍元贰角贰分(小写:****6975.22 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余进 证书编号:豫241****93880
第二中标候选人:******县****公司
投标报价:叁仟壹佰陆拾玖万伍仟陆佰零壹元叁角(小写:****5601.30 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冯书成 证书编号:豫 241****84636
第三中标候选人:**县****公司
投标报价:叁仟壹佰陆拾陆万伍仟肆佰陆拾捌元壹角叁分(小写: ****5468.13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冯晟 证书编号:豫241********04780
五、公示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 middot;**县)》同时发布。
招标人原则上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请于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的异议函件将不予受理。
就此谨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六、联系信息:
招 标 人:****
地 址:**县金刚台大道东段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159****1777
代理机构:****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心怡路319号易元国际B座1624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155****4716
监督部门:****住建局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376-****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