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保障配套工程飞灰填埋场(一区)改造项目施工澄清文件
****(一区)改造项目施工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4-11-28 16:55
120天 |
其他 |
180,000元 人民币 |
9,308,188.2元 人民币 |
房建施工-综合评估法 |
一、答疑内容 一、GCL 1、图纸“防渗施工设计说明(三)”提供的表表4-7 钠膨润土粉特性表中,要求蒙脱土约90%,参考《钠基膨润土防水毯》(JG/T193-2006)标准,标准值为“粒径在0.2mm~2mm范围内的膨润土颗粒质量要求占膨润土总质量的80%”,设计要求远高于规范要求,无法满足,烦请贵方确认按标准执行。 回复:“表4-7钠膨润土粉特性表”为搭接用膨润土粉要求。 二、设备 1、电气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号为“****”、“030****01003”、“030****01004”的离心泵规格不明确,未提供离心泵的流量和扬程大小,烦请贵方提供以上离心泵的流量、扬程及泵的材质要求; 回复:项目编号为“****”、“030****01003”、“030****01004”的离心泵指电箱中远期预留回路,非具体泵。 三、管道 1、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号为“040****04005”的HDPE双壁波纹管DN1200,项目未明确管道环刚度等级,烦请贵方明确其环刚度等级。 回复:环刚度等级为SN16。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2.4资信标”“财务状况(2分)”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营业收入:平均值达到 2700万元 得满分,达到 1700万元或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得 1.2 分(该项分值的60%),未达到 1700万元 不得分。 注: (1)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修改为: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2022年、2023 年): 营业收入:平均值达到 2700万元得 2 分,达到 1700 万元的得1.2分,未达到1700万元不得分。 注: (1)须提****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B<A≤3倍招标控制价。 (3)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分值为成立时间满三年的达到对应要求的投标人分值的60%。(4)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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