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年产4000吨锂电池隔膜材料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7779523 | 建设单位法人:陈开斌 |
郅永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科学大道与**路交叉口东北角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研究院年产4000吨锂电池隔膜材料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科学大道与**路交叉口东北角 |
经度:113.30631 纬度: 34.8245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17 |
郑上环建〔2022〕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8 |
48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777952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天晟****公司 |
914********837168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中铝****公司 |
****0100MA46TXP82Y,914********2570775 | 竣工时间:2024-06-01 |
2024-07-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30 |
2024-10-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256CK9X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4000吨锂电池隔膜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000吨锂电池隔膜材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水洗-过滤-烘干-煅烧-均化-湿法研磨-超细研磨-喷雾干燥-出料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水洗-过滤-烘干-煅烧-均化-湿法研磨-超细研磨-喷雾干燥-出料包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①**1座处理能力为400m3/d的污水处理系统; ②盐酸储罐和酸洗槽挥发的氯化氢废气经喷淋塔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闪蒸干燥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均化仓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一同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隧道窑采用SNCR窑内脱硝工艺,煅烧尾气在通过1套布袋除尘处理,最后由一根15高排气筒排放; ⑤4台喷雾干燥产生的粉尘经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⑥2台喷雾干燥出料包装机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①**1座处理能力为600m3/d的污水处理系统; ②盐酸储罐和酸洗槽挥发的氯化氢废气经喷淋塔吸附处理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③闪蒸干燥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均化仓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一同由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④隧道窑采用SNCR窑内脱硝工艺,煅烧尾气再通过1套布袋除尘处理,最后与现有工程隧道窑废气经1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 ⑤4台喷雾干燥产生的粉尘经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2台喷雾干燥出料包装机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现有工程喷雾干燥、出料包装废气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
①废水处理系统规模增大;②盐酸储罐与酸洗槽挥发废气排气筒高度由15m增高为18m,、;③闪蒸干燥与均化废气排气筒高度由15m增高为18m;④隧道窑废气**除尘设施,脱硝利用原有氨水溶液槽和溶液泵,最后与现有工程隧道窑废气共用一根23m高排气筒排放;⑤喷雾干燥与出料包装废气对现有工程进行改造,与现有工程喷雾干燥及出料包装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放,其余环保设施建设均与环评设计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2.3469 | 0 | 0 | 0 | 2.347 | 2.347 | |
2.2 | 0.5398 | 3.174 | 0 | 0 | 2.74 | 0.54 | |
0.165 | 0.0038 | 0.2837 | 0 | 0 | 0.169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3972 | 2.3671 | 12.2252 | 0 | 0 | 9.764 | 2.36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废水经**1座600m3/d****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区1座30m3/d****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生产废水经**1座600m3/d****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区1座30m3/d****处理站 | 在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区污水总排口COD排放浓度范围为13~23 mg/L,SS排放浓度范围为6~9mg/L,氨氮排放浓度范围为0.030~0.163mg/L,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pH 6-9、COD≤500 mg/L、SS≤400 mg/L、BOD5≤300 mg/L),同时满足******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COD≤350 mg/L、NH3-N≤30 mg/L、SS≤225 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物料周转间、原料预处理在各个产尘点通过集气系统+收尘管道收集,之后经物料周转间西侧的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关于印发**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10mg/m3) | 物料周转间、原料预处理在各个产尘点通过集气系统+收尘管道收集,之后经物料周转间西侧的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 原料预处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7mg/m3、排放速率为0.012 kg/h,去除效率93-95%之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关于印发**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10mg/m3)的要求。 | |
2 | 盐酸储罐和酸洗槽挥发的氯化氢废气经喷淋塔吸附处理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氯化氢100mg/m3) | 盐酸储罐和酸洗槽挥发的氯化氢废气经喷淋塔吸附处理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 酸洗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经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为1.25 mg/m3、排放速率为3.45×10-3 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氯化氢100mg/m3)的要求。 | |
3 | 闪蒸干燥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均化仓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一同由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关于印发**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10mg/m3) | 闪蒸干燥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均化仓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一同由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 烘干、均化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8 mg/m3、排放速率为0.070 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关于印发**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10mg/m3)的要求 | |
4 | 隧道窑采用SNCR窑内脱硝工艺,煅烧尾气再通过1套布袋除尘处理,最后与现有工程隧道窑废气经1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颗粒物30 mg/m3、二氧化硫200 mg/m3、氮氧化物300 mg/m3、氨8 mg/m3、林格曼黑度1级) | 隧道窑采用SNCR窑内脱硝工艺,煅烧尾气再通过1套布袋除尘处理,最后与现有工程隧道窑废气经1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 | 经折算,隧道窑废气排放口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为9.6 mg/m3、排放速率为0.050 kg/h;隧道窑废气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2 mg/m3、排放速率为0.148 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8 mg/m3、排放速率为0.229 kg/h;氨最大排放浓度为2.40mg/m3;林格曼黑度均 | |
5 | 4台喷雾干燥产生的粉尘经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2台喷雾干燥出料包装机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现有工程喷雾干燥、出料包装废气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 喷雾干燥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颗粒物30 mg/m3、二氧化硫200 mg/m3、氮氧化物300 mg/m3、林格曼黑度1级);出料包装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关于印发**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10mg/m3) | 4台喷雾干燥产生的粉尘经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2台喷雾干燥出料包装机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现有工程喷雾干燥、出料包装废气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 喷雾干燥废气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为7.7 mg/m3、排放速率为0.040 kg/h;喷雾干燥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0 mg/m3、排放速率为0.066 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3 mg/m3、排放速率为0.078 kg/h;喷雾干燥烟气总排口林格曼黑度均小于一级,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颗粒物30 mg/m3、二氧化硫200 mg/m3、氮氧化物300 mg/m3、林格曼黑度1级);出料包装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为6.1 mg/m3、排放速率为5.32×10-3 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关于印发**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10mg/m3)的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项目南、西、东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8 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 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点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处 | 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点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处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①物料周转间,原料预处理废气依托现有工程;②隧道窑废气**除尘设施,脱硝利用原有的氨水溶液槽和溶液泵,与现有工程隧道窑废气经一根排气筒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物料周转间,原料预处理废气依托现有工程;②隧道窑废气**除尘设施,脱硝利用原有的氨水溶液槽和溶液泵,与现有工程隧道窑废气经一根排气筒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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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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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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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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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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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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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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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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