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康泰新型建材厂水泥制品制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4004MA790JWH27 | 建设单位法人:黄旭才 |
黄旭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 |
******市莫乎尔赛**屋依**路0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水泥制品制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 莫乎尔赛**屋依**路02号 |
经度:80.56166 纬度: 44.17126 | ****机关:****环保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14 |
霍市环复字〔202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6-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 |
14 | 运营单位名称:**** |
****4004MA790JWH2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禹诚****公司 |
****4004MA78P4QXX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90MA7JDQHX74 | 竣工时间:2023-10-10 |
2023-10-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20 |
2024-08-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Article47/70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生产1000套水泥检查井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1000套水泥检查井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卸料、投料、搅拌、模具定型、脱模、晾干、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卸料、投料、搅拌、模具定型、脱模、晾干、成品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防治施工扬尘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施工期各类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禁止野蛮作业,防治施工噪声扰民;施工建筑垃圾尽量做到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废料,委托第三方回收并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设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固体废物;严禁随意开挖取土取石,破坏植被,施工完成后,做好土地平整和施工场地生态恢复工作。 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置全封闭原料堆场,做到经常洒水降尘,增大物料含水率,抑制扬尘的产生;搅拌、卸料过程中通过洒水抑尘,保持物料的预湿充分,减少卸料过程的粉尘产生量;成品堆场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同时主要作业区域、道路进行硬化,建立厂区洒水制度,保持厂区主要道路、主要作业区域常态湿润,车辆在出厂前必须经过冲洗干净,严禁带尘上路,运输车辆封闭遮盖。项目通过以上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的排放量,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0.5mg/m3。 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10m3防渗化粪池中,定****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高噪设备的工作时间,严禁夜间生产,营运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I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间声值<60dB,夜间噪声值<50dB)。 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运输至建筑垃圾回收厂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收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施工在租用院子进行,仅简单铺设地坪;对施工作业区采取洒水措施,且未在大风天气进行作业;均在白天施工,未使用高噪声设备;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覆盖,并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等,****垃圾场;施工临时占地位于厂区内,已进行硬化;根据调查,施工期无投诉、环境纠纷事件发生。 废气:建设全封闭砂石料堆场,每天洒水两次;成品堆场两侧设置围挡且成品堆放高度未超过围挡高度;厂区内道路、晾晒区、砂石料每天洒水两次,保持表面湿润;原料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厂区道路采用砾石压盖并定期清扫,无需对车辆进行冲洗。本次在厂界上风向和下风向设置4个监测点,颗粒物监测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0.5mg/m3要求。 废水:本项目不对搅拌机进行冲洗,故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至厂区建设防渗化粪(5m3),定期由吸污车清****处理厂处理。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南侧,周边为农田;选用低噪声设备,搅拌机**吊配有减震垫;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固废:项目产生不合格产品堆存于晾晒区一侧,定期运至****填埋场;生活垃圾收集后放置莫乎尔垃圾站,由莫乎尔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脱模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脱模油出售厂家回收重新盛装脱模油。 |
实际生产过程中水泥混凝土导入模具前会在模具上涂抹脱模油,便于脱模,会产生脱模油桶废弃物,目前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脱模油出售厂家回收。脱模油油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900-249-08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危废间已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地面做防渗、导流沟,并张贴标识。 脱模油油桶仅为包装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豁免清单中“废铁质油桶”,豁免环节为利用,豁免条件封口处于打开状态、静置无滴漏且经打包压块后用于金属冶炼,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本项目脱模油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脱模油出售厂家回收盛装脱模油,不进行加工、清洗等。本项目脱模油油桶处置可行,使用过程中妥善贮存并加强管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证各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事故现象的发生,加强营运期的管理,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 (2)厂区内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加强绿化改善项目区及周边环境状况;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及职业培训,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防止生产过程中的事故性排放; (3)营运期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日常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并提供相关监测资料。 | 实际建设情况:(1)建立每日洒水制度,设专人每日对厂区内进行巡查,检查是厂区内扬尘情况及废弃物放置情况; (2)项目租用已建院子内生产,无新扰动占地;日常进行安全及环保教育不定期培训;已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本项目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8-2017)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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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 | 建设1件危废间,危废间已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地面做防渗、导流沟,并张贴标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10m3防渗化粪池中,定****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排至厂区建设防渗化粪(5m3),定期由吸污车清****处理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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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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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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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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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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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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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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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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