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清算案 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破产清算案
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辛庄破管字第1-04号
山****人民法院根据****的申请,于
2024年11月11日决定对****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作出
(2024)鲁0117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并****事务所担任**省**
****公司管理人。
为充分掌握****的资产负债状况,管理人现通过公
开竞争的方式,遴选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对****进行资
产评估。
一、参选条件
1、参选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营业执照和资
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2、参选机构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破产案件评估业绩,且同时符合下列
情形:
(1)从事破产评估3件及以上;
(2)评估破产资产总额5亿元以上或者破产债权总额5亿元以上;
3、参选机构的执业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资产评估师不少于10人,项目负责
人2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
4、投标人在**市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项目配备人员可满
足同时在****及钢**开展工作的要求;
5、近三年无行政处罚或其他信用不良记录;
6、可接受评估费用在债务人财产集中分配时支付;
7、****煤矿企业服务业绩的优先选择;
8、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
二、报名方式及选定方式
本次中介机构遴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参选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竞
争文件,由管理人对各参选机构进行评选、投票,且相关候选人经**市钢**人
民法院批准后确定。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期限: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日12时;
2、报名地点:**市钢**西照临村****管理人办
公室。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1.受理破产申请民事裁定书;
2.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3.管理人联系方式:李律师,139****9123。
(2024)鲁0117破3号决定书(1).pdf
(2024)鲁0117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