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港**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三期配套罐区工程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类型: | 资格后审公告 |
规模: | 本项目位于**港区中作业区已建油库三期东侧,**11座15×10000m3浮顶储罐和1座10×10000m3浮顶储罐,总库容175×10000m3,储罐及其承台、储运工艺(含设备)、输油泵站、库外管廊、消防泵站、泵棚、阀站、变电所、综合楼、消防站、泡沫站、雨水监控池****工程部分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涉及专业有总图、工艺、消防、电力、自控、通信、建筑、结构、配套工程(暖通、热工、给水、排水、氮气、防腐)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本工程图纸范围内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构筑物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储运装卸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系统调试(含软件)、技术培训、空载联调、重载联调、竣工资料编制、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资产及资料移交(包括数字化移交)、投产保运服务和缺陷责任期修复的一切费用、责任、风险和服务。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备注: |
本项目公告中“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变更为“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允许2家成员参加。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需明确收款方及进度款分配比例。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杨代军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 139****6711 |
招标人地址: | **省**市 |
代理机构: | **** |
代理联系人: | 刘宇 |
代理联系电话: | 139****7505 |
代理地址: | **省**市**石臼街道**路917号 |
点击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