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江西省盘古土地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转让
[****交易所]****35%股权转让
【信息时间: 2024-11-28】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35%股权转让 | ||
标的名称: | ****35%股权转让(转让底价:1491.648053万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1-28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2-12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0)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省****公司持有的****35%股权转让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40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认缴出资额为1400万元,对应实缴出资额1400万元 。转让方本次转让标的企业35%股权,股权为全部股权权益。 | ||
| 1.标的企业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洪利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赣洪利资评字(2024)第008号资产评估报告。 2.该标的企业出具的审计数据来自****事务所****公司出具的赣中审审字(2024)第027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 3.标的企业注册资本40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认缴出资额为1400万元,对应实缴出资额1400万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35%。 4.转让方对持有的股权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对上述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上述股权不涉及任何争议、仲裁或诉讼,不存在因任何判决、裁决或其它原因,而限制本次股权转让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6.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登记完成日,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7.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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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公司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 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 5.【****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 6.【损益调整】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8.【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9.【交易税费】 (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受让方须承担关于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政府税费除外)****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10.【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经营现状及其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11.【报名时间】信息披****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方式: | ****交易所,网址:https://www.****.cn/ 联系人:****中心胡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1-****6621、 0791-****1087、0791-****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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