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横峰县广厦建筑用灰岩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筑石料处置拍卖
[****]**县广厦建筑用灰岩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筑石料处置拍卖
【信息时间: 2024-11-28】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县广厦建筑用灰岩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筑石料处置拍卖 | ||
标的名称: | **县广厦建筑用灰岩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筑石料处置拍卖(转让底价:23.820000万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1-28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2-05 | ||
项目简介: | 位于**县广厦建筑用灰岩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的普通建筑石料,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量约:19.85千吨(7.94千立方米) | ||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德胜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赣德胜评报字(2023)第081号评估报告。 2、标的质量、数量、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转让方按标的现场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数量无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本次拍卖标的位于**县广厦建筑用灰岩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的普通建筑石料,地面浮土及风化层由受让方自行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人工、机械开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此次建筑用灰岩矿治理清运、运输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在清运建筑石料过程中,必须做好环保措施,避免产生新的污染,同时要减少扬尘、噪音等扰民情况,在清转运标的物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自行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5、竞买保证金5万元,拍卖成交后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将标的外运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6、拍卖成交后,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造成标的无法交付或无法全部交付的,由转让方及时退回履约保证金及剩余价款(均不计息)。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转让方、拍卖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及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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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转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受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递交承担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本项目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转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受让方按约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转让方应于5日内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jxcq.****.cn/)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拍卖手续办理地址: 详情咨询:****公司 (**市**区**东路78号2楼 ) 联系电话:0793-****799 136****4333(郑)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市****公司 账 号:793********0016 开户行:****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6日9 时30分 拍卖地点:**市**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楼 | ||
联系方式: | ****,网址:https://www.****.cn/ 联系人:******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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